关于国的讨论,从卢梭的《社会契约论》开始就已经有了分歧。在此之前,后人所认为的“国家”往往被看做是阶级统治的工具,暴力的渊源。
如果说国家是暴力的渊源,那么卢梭所提倡的公民国家就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。诸如国家背离人们意愿的时候,全体公民或者部分公民可以联合起来推翻它的观点,尽管听来合理,但却失却了实施的土壤。卢梭认为,人的权利,包括人身自由、财产等都是需要受到保护的,由人所结合的社会,国家,都是为了这些目的而存在。这里的国,等同于政府。
对于政体的选择,似乎总是非此即彼的事情。一种是韩非派,利用法来巩固政权,社会,公民权利则完全置于法之下,而社会等级的金字塔顶端,却是帝王;另一种是老子的无为而治,这种思想被如今的虚无主义奉为根本。然而,二者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,总是以之为一小撮的统治力量服务的。至于个人只权利,永远于“天”之下。
这个“天”的陨灭,来自于近代科学的日新月异。帝王不再是神,而只是代表着众人利益的人而已。尽管如此,历史的反复也总会出现盲目之个人崇拜的时代浊流,并因之造成对文化的残酷迫害。于此,国的含义更加值得讨论。
《路加福音》说,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;《约翰福音》又说,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。而我们,是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度和人民,韩寒的《他的国》,就近乎于陶渊明式的逃脱了。他在一个虚无的村落里,延续着一群虚无的人的荒诞梦想。而这些虚无的人,又是荒诞社会的产物。
相对于在新形势下不再具有普适性之国家的论述,卢梭的另一个论调堪称“永不过时”,那就是儿童在教育中应该成为主体。这一点,在今天我们伟大的国家,还在懵懂中背离。集权主义与民本主义似乎是一对永不调和的产物,任人选择,后者总会成为标准答案。只是,对二者的认知却是,往往在蒙昧的前提下,集权主义穿着民本的外衣,民本又以集权来大行其道。手段与目的的相互交错,使单纯的概念益发背离。
事实上,社会契约的思想并非始于卢梭,而是两千多年前的哲学家伊壁鸠鲁。后者认为,国家只是社会之人为了一己之利不受侵害而达成的妥协性的契约。无数个一己之利,就是社会的整体利益,这种认为是否正确没有一个确切的论断。
可想而知,在200多年前,卢梭便用《社会契约论》和《爱弥儿》对传统的国家学说和教育体制批驳得体无完肤。其受到教会及其所谓的正统力量的敌视就理所当然了。
今日,在法国国民议会的大厅中,卢梭的半身像与美国的开国领袖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像相面而立。这是民主的象征,也是思想的交融,更是对文明思想的膜拜。这让我想到王府井街头的张秉贵,一个被认为树立起来的典型,和雷锋一样。在中国最繁华的商业金街,放着的却是一个计划经济的产物。思来不胜唏嘘。
再引申,从小学走来,我所看到的大头像,总是马恩列毛前置于科学家之上,科学家再列于哲学家之前……,这种排序更多的体现的是政治,而非学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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